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日照调整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待遇!

日照调整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待遇

时间:2025-05-02 09:13:54 来源:瞭望风向特辑 作者:民政 阅读:995次

日照新闻网讯(记者 隋言晨) 8月30日,日照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调整待遇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工伤人员生活水平,至级职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发文件,工伤从2017年1月1日起,伤残为我市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进行调整。日照

  据了解,调整待遇此次工伤职工伤残待遇调整范围是至级职工:2016年12月31日前,企业、工伤事业单位、伤残社会团体、津贴民办非企业单位、日照基金会、调整待遇律师事务所、至级职工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已纳入工伤保险制度实施范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中,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含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人员)供养亲属。
  调整标准是对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按195元、185元、175元、165元的标准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9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1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生活护理费以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基数进行调整。目前,待遇调整工作正在进行中。

 


(责任编辑:证劵)

相关内容
  • 厦门又出现一种新的“混合型”诈骗 “真心考验关”骗小伙转钱
  • 今年日照市新建、改建水利工程1735处
  • “墨子绿色与和平奖”发起人来日照
  • 开发区国税局“一对一”优化纳税服务
  • 厦门火车站客运值班员每天走两万步 重复回答旅客提问
  • 投资30多亿石化项目开工
  • 潮河派出所升格“一级”
  • 山海天环卫实现一体化 城乡面貌换新颜
推荐内容
  • 先网恋再骗买“高级货”最后消失 一“网恋”诈骗团伙被端
  • 赶紧去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 莒县项目建设提速县域经济
  • 2013年度“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座谈会召开
  • 7月厦门车市止跌回暖 当月报牌环比6月增长近三成
  • 开发区物流业“聚集效应”初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