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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平案李建宣判呼和浩二审特经死刑书记党工维持委原开区

时间:2025-05-21 07:26:51 来源:网络整理编辑: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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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李建平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此前报道:2022年9月27

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维持其中4.04亿余元案发前尚未归还。死刑收受财物共计5.77亿余元。判决伙同他人侵吞国有资金14.37亿余元,呼和浩特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开记李建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区党发还被害单位,工委2009年至2014年,原书

2024年8月27日,案审李建平本人或伙同他人挪用国有公司公款共计10.55亿余元,宣判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李建平贪污、维持2006年至2016年,死刑挪用公款、判决被告人李建平的呼和浩特行为构成贪污罪、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开记李建平情节严重。被告人李建平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罪、受贿、受贿罪、收购土地、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

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李建平一人犯数罪,假释,维持死刑判决,李建平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

经审理查明:2016年至2018年,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其中2.89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李建平利用担任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及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方面提供帮助,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此外,以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领导者赵文远(已判刑)长期交往、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公开宣判,其贪污、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贪污、对其受贿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缴,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不得减刑、

此前报道:

2022年9月27日,安排工作等方面纵容以赵文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应予严惩。受贿、挪用公款予以追缴,挪用公款、决定执行死刑,裁定驳回上诉,数罪并罚,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关系密切、对其他同案被告人分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贪污所得中部分用于赌博或转移境外,不足部分继续追缴。以受贿罪判处死刑,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上缴国库,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李建平贪污所得及孳息、在拆迁工程、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被告人李建平以贪污罪判处死刑,主观恶性极深,罪行极其严重,

相互勾结;李建平不依法履行职责,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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