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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爱援疆”发挥专业优势 “如我在诉”推动案结事了

时间:2025-05-30 01:23:16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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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援疆法官专业优势,妥善调解一起疑难复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获得双方当事人高度赞誉。案情回顾实际施工人通过借

“大爱援疆”发挥专业优势 “如我在诉”推动案结事了
近日,大爱援疆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援疆法官专业优势,发挥妥善调解一起疑难复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专业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优势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诉推获得双方当事人高度赞誉。动案案情回顾实际施工人通过借用某建设公司(承包人)施工资质的结事形式,完成了和田地区某绿化项目施工。大爱援疆施工过程中,发挥由于草木种植、专业蓄水池建造及管道铺设等存在不同程度质量问题,优势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诉推实际施工人在进行整改后,动案部分质量问题仍持续存在。结事后发包人拒绝实际施工人入场整改,大爱援疆并要求与其签订书面合同的承包人进行后续整改。在后续整改作业过程中,发包人并未出具书面通知,承包人也未向实际施工人告知整改内容。现涉案工程经发包人与承包人组织验收合格,已投入使用。实际施工人诉至法院,要求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抗辩称,实际施工人无法入场之后的整改事项由其完成,为此其对外签订了大量机械车辆租赁、采购物料、雇佣人工合同,支出了大量资金,且因工程质量问题被发包人扣减了部分工程款,上述款项加上前期向实际施工人的已付款,足以抵付全部工程款。一审判决在扣减了承包人支出的部分款项及管理费后,支持了实际施工人所主张的部分工程款。后双方当事人均向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审理难点本案的审理难点在于:第一,除前两次整改由实际施工人参与外,后续整改均由承包人实际完成,且后续整改过程均是按照发包人的现场指示进行,但无书面整改通知,整改事项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困难;第二,后续的整改持续近一年半,整改施工期间跨越新冠肺炎疫情等特殊时期,证据调取及事实核查难度大;第三,双方对工程质量问题各执一词,对立情绪严重,矛盾化解阻力大。调解进程庭审结束后,针对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即工程后续整改事项的真实性以及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的关联性问题,承办法官迅速着手开展调查、走访工作,并审慎审查各类证据材料,厘清案件走向,为矛盾化解创造条件:一是换位思考,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善待当事人各项诉求。援疆法官秉持换位思考,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通过循循善诱引导双方接受法律事实。针对实际施工人证据不足的问题,连同合议庭成员多次赴信访、劳动监察等机关调取会议纪要、信访材料等300余页材料,逐页筛选关键信息,以严谨态度赢得当事人信任。二是锲而不舍,以慎之又慎的态度扎实做好证据审查。事实面前无小事,这是每一位法官应秉持的职业态度,也是所办案件经得起推敲检验的基本前提。针对承包人提交的28份对外签订的合同,援疆法官作为承办人,逐一电话核实履行细节,确保合同内容、付款记录与施工进度一致,通过“三要素统一”强化证据链可信度。承包方法定代表人感叹:“法官,您真是太负责了,不管案件结果怎么样,遇到您这样的法官,我们心里很踏实”。三是以判促调,以胸有成竹的底气赢得事人的服气。法官调解案件成功与否,取决于技巧、话术、时机等多重因素,但其中最关键的,是制定一份公允、合理的调解方案。援疆法官在全面查明事实基础上,明确双方责任:实际施工人因施工质量问题承担整改费用扣减责任;承包人因未书面通知整改范围自行承担部分支出。通过释法明理,引导双方逐步缩小分歧,最终促成和解。案件效果调解协议达成后,援疆法官持续跟进督促履行,承包人主动在履行期前支付工程款,实现案结事了。实际施工人专程赠送锦旗,称赞“大爱援疆,无私奉献;司法为民,公平公正”。和田中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一次性解决”工作要求,依托对口援疆资源优势,发挥援疆法官专业能力,探索“调查取证+精准调解+释法明责”模式,推动疑难案件高效化解,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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