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伤人引发热议,人宠还能和谐共处吗?
山东烟台,狗伤市民在海边遛狗(视觉中国/图) 近日,人引四川崇州一女童在小区内被未拴绳的发热烈犬撕咬致重伤,目前仍在重症监护室,议人烈犬主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宠还处这一事件将人与狗的谐共生存冲突推至社会关注的焦点,并引发广泛讨论:恶狗扑来时如何防卫、狗伤应对宠物伤人有哪些法律依据、人引如何文明养犬……《南方人物周刊》就这些热点话题采访了多位律师和犬类行为专家。发热 2021年2月的一个深夜,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宠还处何晴(化名)在小区内遛狗,突然被一只没牵绳的谐共德国牧羊犬(俗称“黑背”)扑倒在地。黑背一口咬向何晴的狗伤左脸,撕开了一个口子,人引顿时鲜血直流。发热此时,黑背的主人才匆忙赶到,立即与何晴丈夫一起把她送到医院。 治疗间隙,何晴丈夫要求黑背主人手写了一份情况说明,交代了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经过,并附上签名——这份文字记录成为后续法律诉讼的关键证据。 黑背主人虽然在第一时间承认了事实,但后期又反悔了,矢口否认自己家的狗咬伤何晴的事实,对外声称何晴是被她家的狗(比熊犬)咬伤的,并且拒不支付包括医药费在内的任何费用。无奈和气愤之下,何晴决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北京朝阳法院提起了诉讼,并聘请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的王延冬律师作为其代理律师。 王律师调取了小区和医院监控等关键视频记录作为证据,连同被告手写的情况说明及其他证据一起递交给法院。最终法院判定原告何晴胜诉,被告需支付原告包括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共计15000余元。 王律师特别提到了5000元的精神抚慰金,“这类侵权案件的赔偿金额通常并不是很高,但如果侵权方对责任过错不认可或者态度极差的话,会造成被侵权人心理的创伤。我特意在诉讼请求中增加了精神抚慰金的诉请,因为我的当事人是一名女性,受伤的又是在面部这么一个重要的部位,要经过缝合和长时间的修复、整形的过程,这种创伤给一位女性造成的心理影响是不可忽视的。最终法院支持了我们的诉请,这笔精神抚慰金给我的当事人带来了非常大的心理安慰。” 江苏南通,民警发放宣传资料,倡导群众科学文明养犬私了还是议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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