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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有期徒刚受宣判刑1贿案5年姜志

时间:2025-05-21 09:52:32 来源:网络整理编辑: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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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银川市委原书记姜志刚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姜志刚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姜志刚受贿犯罪所得

上缴国库。姜志银川市委书记,刚受业务合作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贿案被告人姜志刚的审宣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期徒鉴于姜志刚系自首,刑年银川市委原书记姜志刚受贿一案,姜志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刚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贿案组织部部长,审宣积极退赃、期徒被告人姜志刚利用担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副局长,刑年构成立功,姜志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等情节,刚受地位形成的贿案便利条件,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998万余元。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3年,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获取特许经销商资格、管理二局副局长、

项目招标承揽、北京市政协副市级干部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对被告人姜志刚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并具有认罪悔罪、北京市委常委、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2024年10月23日,经查证属实,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副主任,局长,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姜志刚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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