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烧稻草引发森林大火 古田七旬老汉获刑
海峡网8月20日讯 (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晓燕) 来自古田的烧稻七旬老人魏老汉在烧稻草堆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草引日前,发森因犯失火罪,林大老汉魏老汉被古田县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火古获刑缓刑六个月的田旬处罚。
据悉,烧稻今年3月份,草引魏老汉在古田县城西街道某村“炭岭”山场责任田烧稻草堆,发森不慎引发森林火灾。林大老汉经司法鉴定所鉴定,火古获刑这场森林火灾过火面积35亩,田旬其中马尾松74.7立方米、烧稻杉木8.3立方米,草引林种为一般用材林。发森同日,魏老汉主动到古田县公安局水库森林派出所投案。
据了解,案发后,魏老汉赔偿了受害人魏某甲的经济损失,与受害人魏某乙、魏某丙达成补植复种协议,支付了扑火人员工资并支付生态修复补偿金,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古田县法院委托该县司法局对其作出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报告,报告认为其具备社区矫正条件。
古田县法院审理认为,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擅自在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山场过火有林地面积32亩,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失火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应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能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支付扑火人员工资,取得了受害人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遂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