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企业职工工资9项内容可集体协商

综合 2025-05-02 14:55:32 9322

  本报讯(记者 孙向阳)近日市总工会、日照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市经信委联合出台了《日照市职工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职工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工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职工工资集体协商,签订职工工资集体协议,项内协商均适用本办法。集体
  《办法》规定,日照容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双方在执行国家、企业省或本市工资、职工福利、工资保险政策前提下,项内协商可就劳动报酬、集体福利待遇、日照容社会保险、企业劳动定额标准、职工工资协议的期限、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等9项内容进行协商。该《办法》还就职工工资集体协商程序、工资协议的监督管理与争议处理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据介绍,我市将贯彻落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3年规划,采取灵活多样的要约形式和协商办法,确定不同的协商重点,积极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2011年底,全市工资集体协议企业要突破24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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