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两村民持土铳打猎 误伤友人被抓

 人参与 | 时间:2025-05-05 17:34:48

日前,福安福安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两村兰某某。民持

经审查,土铳2016年9月5日晚,打猎犯罪嫌疑人兰某某、误伤陈某某和李某某(另案处理)各持一把土铳,友人前往福安市坂中乡朱家山附近山上打猎。被抓其间,福安犯罪嫌疑人兰某某误将蹲在远处的两村李某某当做猎物,持土铳误伤了李某某,民持导致李某某肠穿孔等多处中弹受伤(目前正接受治疗当中)。土铳经鉴定,打猎涉案三把土铳均可认定为枪支。误伤目前,友人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检察官介绍,在办理该案过程中,两名犯罪嫌疑人供述称,其曾多次持枪上山打猎,殊不知这种行为可能涉嫌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此,承办检察官提醒广大打猎爱好者,切莫抱有侥幸心理,非法持枪进山打猎,一旦出现意外,后果不堪设想。(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王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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