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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囧!宁德年被霞浦一对表兄妹结婚11年被法院判决婚姻无效
东南网宁德11月24日讯(通讯员 陈美花)近日,霞浦兄妹霞浦县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一对已经结婚11年,对表并育有一对子女的结婚表兄妹的婚姻关系无效。
经法院审理,法院原告陈某某与被告杜某某系表兄妹关系,判决双方于2006年6月25日登记结婚,婚姻同年11月3日生育男孩陈甲,无效2011年1月11日生育女孩陈乙。宁德年被陈甲要求跟被告杜某某生活。霞浦兄妹霞浦法院于2017年1月11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宣告陈某某与杜某某婚姻无效。对表
霞浦法院审理后认为,结婚原告陈某某与被告杜某某婚姻关系无效,法院双方同居期间生育的判决子女不因婚姻关系无效而消除,陈甲已满10周岁,婚姻其选择跟杜某某生活,故杜某某请求男孩陈甲跟随其生活,法院予以支持。 陈某某诉请女孩陈乙跟随其生活,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此外,因男孩陈甲与女孩陈乙有年龄差,杜某某应就孩子年龄差按月给付陈某某孩子抚养费600元。杜某某主张由其经手的共同债务140000元应由双方共同承担,陈某某予以否认,且杜某某未能提供证据证实,故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相关法律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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