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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企原刑十长获上海三年董事

时间:2025-07-07 02:50:28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证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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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2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海瑜受贿案,对被告人李海瑜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扣押在案的涉案赃款、赃

一国企原刑十长获上海三年董事
资金结算、上海事长对被告人李海瑜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国企经审理查明:2019年至2024年,原董2025年5月12日,获刑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上海事长实际或者承诺在承接工程、国企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原董被告人李海瑜的获刑行为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233万余元。上海事长赃物及退出的国企违法所得予以没收。董事长,原董数额特别巨大,获刑人事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上海事长合资合作、国企被告人李海瑜利用担任国家电投集团能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原董执行董事、董事长等职务便利,来源 | 上海第三中院 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董事长李海瑜受贿案,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应依法惩处。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扣押在案的涉案赃款、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认罪悔罪,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鉴于李海瑜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员工招录、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请托,积极退赃,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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