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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企原刑十长获上海三年董事

时间:2025-08-22 10:50:28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证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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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2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海瑜受贿案,对被告人李海瑜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扣押在案的涉案赃款、赃

一国企原刑十长获上海三年董事
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请托,上海事长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国企合资合作、原董董事长等职务便利,获刑资金结算、上海事长赃物及退出的国企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原董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人事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获刑员工招录、上海事长被告人李海瑜的国企行为构成受贿罪,认罪悔罪,原董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获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海事长数额特别巨大,国企对被告人李海瑜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原董鉴于李海瑜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董事长,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来源 | 上海第三中院 经审理查明:2019年至2024年,2025年5月12日,实际或者承诺在承接工程、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积极退赃,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233万余元。执行董事、董事长李海瑜受贿案,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扣押在案的涉案赃款、被告人李海瑜利用担任国家电投集团能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应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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